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9年度结题鉴定的通知
            作者:医学教育研究所    时间:2019-10-2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19]2号)文件精神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校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2013-2018年度间批准立项的年度课题及各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其中,2016-2018年度批准立项的课题按照立项文件要求执行:基础理论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应用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案例”、综合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或“案例”。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9版)》两份,并提交电子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两份(有“案例”的课题),并提交电子版。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三册。
结题鉴定申请材料须经二级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各单位上报时,须提交《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9版)》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纸制版一式一份及其电子版。
各单位受理材料时,须严格履行审核职能,对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不符合鉴定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结题鉴定申请受理时间
2019年1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审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教科规办字[2019]2号文件要求,一般课题收取评审费300元、重点课题收取评审费500元,用于结题鉴定评审活动的各项支出。
六、申请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医学教育研究中心107室。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董君  62059,才岩  63007
电子邮箱:medicaler@163.com。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9版).doc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doc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9版).xls
附件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xls
附件5:关于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鉴定提供研究案例的说明.doc
附件6: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