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2018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的通知
作者:医学教育研究所 时间:2019-05-2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的通知》(医教通字[2018]10号)文件精神及《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18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1、此次课题申报分为两类(详见课题指南),一是学会课题,由学校及二级单位的教学管理干部和教师申报。二是学校招标委托课题,鼓励学校及二级单位的教学管理部门、教研室及课程组成员组成研究团队进行申报,申报学校招标委托课题时必须将申请书中的课题类别归口到学会课题项目分类中。
2、本次申报应紧密围绕高等医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趋势,以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实现“健康中国”为目标,以研究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医药卫生专门人才等热点问题为任务,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实际开展工作,力争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实现新的突破和进展。
二、申报要求与条件
1、课题完成时间为2年,从2018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申报人需按照《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时参加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组织的阶段性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课题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近三年获取的与申报内容相关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佐证材料。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经查实后,将取消申报资格。
2、申请者限报一项课题且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同一人不得同时参加 2 项以上(不含主持项目)的课题的研究。
3、已经获得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此次项目。
4、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5、课题由各二级单位统一申报,个人申报不予受理。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内容,包括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三、评审费
根据医教通字[2018]10号文件要求,每项课题需要缴纳申报评审费 200 元,将全部用于学会的申报和评审等相关工作。
四、申报工作安排
1、10月23日,召开申报工作布置会,发布申报通知。
2、10月24日-10月29日,申报者准备课题申报材料。
3、10月30日,各二级单位审核申报材料。
4、10月31日,各二级单位报送课题申报材料。包括:
(1)2018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课题立项申请书(后附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1 份,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2)2018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医学教育研究所邮箱(medicaler@163.com)。
5、11月1日-11月4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6、11月5日,各单位领取评审结果与修改意见。
7、11月6日-11月7日,申报者根据评审结果与修改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8、11月8日,各单位收取并报送最终课题申报材料。包括:
(1)2018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课题立项申请书(3 份)。
(2)2018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课题立项匿名申请书(1份)。
(3)2018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4)最终申报材料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采用 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申报材料装在档案袋里,并打印申请书首页作为标签粘贴在档案袋上。
(5)以上材料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至医学教育研究所邮箱(medicaler@163.com)。邮件主题应标明“**单位医学教育研究课题 2018 年项目申报材料”字样。
五、报送要求
报送地点:主校区第七教学楼107室
联系人:张挺、才岩
联系电话:68172,63007
附件:
1、2018年度医学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2、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
3、2018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课题立项申请书
4、2018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课题立项匿名申请书
5、2018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