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2017年度上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作者:医学教育研究所 时间:2019-05-2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受理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2017年度上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2017]5号)及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受理2017年度上半年的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在研时间已满1年的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 2016年度立项课题不在本次受理范围内。
二、结题申报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重点课题研究经费决算表(仅限重点课题)、发表论文复印件、成果影响佐证等),按顺序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承诺以专著为最终成果之一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三套。
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由各单位按照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分别填写。
4.《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和《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
有关表格也可登陆辽宁教育科研网(Http//:www.clner.com)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科研常用表格专栏下载。
三、结题材料受理时间
医学教育研究所集中受理结题材料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请各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医学教育研究所,电子版文档请直接发送至医学教育研究所电子邮箱(medicaler@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高等教育学会结题申报材料”字样。
四、结题材料报送地点和联系人
报送地点:第七教学楼107室
联系人:张挺
联系电话:4673107;68172
五、其他事项
按照辽高教会通字[2017]5号文件,省高等教育学会对每项课题收取结题鉴定评审费200元。请在交纸板材料时同时上交。
附件1: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
附件2: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重点课题研究经费决算表
附件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